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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港澳入境水果须原包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11:00 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广州4月25日电从广东省检验检疫局获悉,《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于7月5日实施,新办法将要求经港澳地区中转进境的水果,以集装箱运输,按照原箱、原包装和原植物检疫证书进境。

  与1999年国家原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办法》相比,新的管理办法提出一些新的要求,明确了进口水果中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等,将有效
防止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据悉,目前广东全年进口水果检验检疫近20万吨,仅今年1月至3月,就从美国、泰国、新西兰等国家进境水果中检出有害生物79种1005次。(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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