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虽由100元降到了30.80元,“牡丹交通卡补卡费风波”依然未平息。牡丹交通卡案原告喻山澜23日致电本报,认为发改委为牡丹卡补卡费定价未经听证值得商榷,30.80元补卡费仍然过高。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4月19日曾对记者表示,“牡丹交通卡的定价不需要举行听证。”喻山澜认为,这值得商榷。“牡丹交通卡属于政府定价项目,目前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牡丹
交通卡的价格制定没有列入听证目录,这虽然也是事实,然而,未列入听证目录的政府定价项目并非就不应该进行听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0号令《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牡丹交通卡的定价事关近400万人的利益,喻山澜认为进行听证是有必要的。
喻山澜指出,“与交通卡‘同出一门’的牡丹灵通卡的补卡收费仅为5元,为何它的‘兄弟’的补卡收费标准要高出6倍……这些问题发改委在批复中只字未提,这是不符合政务公开原则的。”
“即使不进行听证,有关问题也应该对公众讲清楚。”对于目前市发改委确定的收费标准,喻山澜认为仍有降低的空间。他提出,30.80元的收费标准是2000年工行自己提出的牡丹卡的成本价,现在电子产品都在降价,5年来,牡丹卡的成本也没有理由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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