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答:简单的讲,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以证券形式出售信贷资产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但
这个过程其实比较复杂,涉及到分别担任不同职责的众多机构。
按照《试点办法》第二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和投资机构之间构建的信托关系是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在这个基础之上,受托机构又将其处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分别委托给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等,以保证妥善管理贷款并按约定分配贷款本息。
问:为什么要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答: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随后被众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接受和采用,近年来又在多数新兴市场国家得以推行。
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发展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有很多现实意义:一是有助于改善银行业信贷结构错配状况,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二是有助于提供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三是有助于分散信贷风险;四是有助于发展资本市场;五是有助于适应金融对外开放。
问:资产支持证券与一般证券有什么不同?
答:按照《试点办法》规定,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信托受益凭证,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即使发行人破产,投资机构依然能按约定受偿;倘若信托财产不足以偿付证券,投资机构不能要求发行人用其他财产来偿付证券。这是资产支持证券最重要的特点。
其次,依托同一个资产池可发行不同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它们按照约定的顺序或特定的分配方法享有信托利益,因而具有不同的风险水平。例如,依托50亿元的资产池可分别发行20亿元优先级证券和30亿元次级证券,资产池收到的贷款本息首先保证偿还优先级证券,而次级证券要吸纳整个资产池的风险。
第三,资产支持证券分期偿付本息,本金余额会随之递减。而且,倘若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受托机构也会把提前收到的贷款本金转给投资机构,投资机构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时间不完全确定,需要通过建立模型来预测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可能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也会随之变化。
问:监管部门怎么分工?
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监管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国人民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依法监督管理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发行与交易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依法监督管理有关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
此外,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会计、税收、投资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协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案。
问: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答: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制定《试点办法》时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保证试点成功的关键。《试点办法》中体现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都是风险识别、管理和承受能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二是,强调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殊性质,提示投资机构关注风险;三是,详细规定信息披露要求;四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信用增级,满足不同投资机构的风险偏好;五是,建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决策机制;六是,防止相关机构利用特殊地位对信托财产施加控制,使投资机构切实享有信托利益;七是,建立贷款赎回或置换机制,防止银行出售高风险贷款;八是,建立相关机构更换机制,激励它们恪尽职守;九是,要求贷款服务机构单独设账,单独管理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降低操作风险。
问:哪些机构可以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答:今年年初,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信贷资产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在试点阶段,暂时只有这两家银行可以按照《试点办法》,申请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
问:第一支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什么时候面世?
答:国务院同意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有关部门和试点银行还有一些具体的准备工作要做,预计第一支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今年三季度发行。有关准备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部门需要按照协调小组的部署,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二是试点银行需要进行挑选资产、起草法律文件、请评级机构作尽职调查、了解投资机构需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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