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裕赔偿1552万 长城商标索赔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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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 16:23 珠江晚报 | |||||||||
据新华社4月21日电 曾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长城商标亿元侵权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日作出判决,认定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侵权,十日之内赔偿“长城”葡萄酒商标所有人中粮集团1552.7479万元人民币。 2004年9月,中粮集团以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和江西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裕长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长城”葡萄酒商标权为由,将二者告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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