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个流通股股东询问网上申购事宜,为方便投资者,现作如下特别提示:希望参与网上认购的流通股股东,需在4月21日申购日办理申购手续。有关规则如下:
1、配售对象: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中的个人投资者;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原社会公众
股股东中的机构投资者,其持股数小于200万股的账户也在网上参与优先配售。
2、配售比例:
最大优先配售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乘以1。
3、配售方式:
在网上申购日(2005年4月21日),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规定的申购方式进行申购委托。
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注意,由于本次增发方式为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因此申购价格低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不能获得配售。
4、申购时间:
网上申购日2005年4月21日9:30-11:30,13:00-15:00
5、申购规定:
(1)供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专用申购代码为“731019”,申购简称为“宝钢配售”。
(2)在网上申购日2005年4月21日(T日)上证所的行情揭示中,“最高成交”揭示询价区间上限,“最低成交”揭示询价区间下限。投资者的申购价格须在询价区间4.91-5.22元内(包含上限和下限),申购价格精确到0.01元。询价区间以外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3)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申购代码“731019”的申购数量最低为1股,最高不得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如申购股数超过其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无效。
(4)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视作无效申购。参与申购的每个股票账户应按申购价格和股数缴纳足额申购资金。
(5)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及指定交易
凡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原社会公众股股东,申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申购者,需在网上申购日(2005年4月21日)之前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委托单上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证券账户、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并确认其资金账户存款数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填好的“代理买入股票委托单”、本人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在其交易柜台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收到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后,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并查有足够的资金后,即可接受委托买入。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宝钢股份董秘室电话:021-26647000
或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10-6505810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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