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我国钢铁工业发展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是生产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矛盾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低水平能力过大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会议认为,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多年来,我国钢铁工业有了很大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钢铁工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主要是生产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矛盾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低水平能力过大。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资源、能源、环境、运输条件,竞相扩大钢铁生产能力,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有必要制定和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和促进钢铁工业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发展钢铁工业重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不能片面追求数量扩张;重在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现有企业改组改造,不能靠铺新摊子、上新项目;重在集约经营、降低消耗,提高企业和产品竞争力,不能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要坚决走新型钢铁工业发展道路,努力把我国建成世界钢铁大国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强国。为此,一要合理确定钢铁工业发展规模,使钢铁工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二要加大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钢铁企业重组力度,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三要优化钢铁行业布局,有利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四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钢铁工业技术水平。五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钢铁能耗和物耗,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六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建立稳定的钢铁工业资源供给保障体系。七要着力提高钢材使用效率,鼓励开发使用新型替代材料。八要深化钢铁工业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会议强调,促进我国钢铁工业健康发展,当前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的情况下,制订和实施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十分注意防止钢铁工业规模的过度扩张。第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发展,特别要严格控制这些产品出口。第三,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合理和节约使用钢材。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4月21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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