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晴
4月16日,东北高速600003披露了2004年报。由于人祸为患,这家端着高速公路收费金饭碗的公司,出现了自1999年上市以来的首次亏损。
年报显示,200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7729.8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45%,其中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7.66%。但主营业务利润28835万元,比上年下降7.46%;净利润则是亏损12547.80万元,比上年下降176.87%。公司人祸为患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由于人祸而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05年1月13日,东北高速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拘留通知书,公司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刑事拘留。不久,东北高速再度发布公告称,2005年1月2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逮捕通知书,以涉嫌贪污罪依法逮捕张晓光。
张晓光对公司的为害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东北高速参股42.25%,在2002年度即已出现重大问题。为此公司于2002年计提了1000万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公司在编制2003年度报告时,又发现特宝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李承韩因涉嫌诈骗等罪行于2003年8月被司法机关逮捕,特宝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其董事长张晓光主持。
然而,直到张晓光被逮捕前的2004年12月,公司才从其手中得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1月13日下达2002黑法执字第44-3号《执行裁定书》。由于特宝公司在2003年度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已到期的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3000万元借款,根据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的执行申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特宝公司作为被裁定人,“以其所有的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的房产、车辆、机器设备及库存产品抵偿所欠申请执行人全部债务。”
特宝公司在2003年度以资产抵偿借款后,已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该在2003年度对该项目投资3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但由于张晓光在2003年度只为公司提供了《资产评估报告书》,而没有为公司提供特宝公司有关诉讼方面的各种法律要件,致使公司其他董事和经营层未能及时了解特宝公司的真实情况,因此造成2003年未计提其余的2000万元减值准备,只得在2004年度对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的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指标进行修订。
其次,巨额资金去向不明。2005年1月15日,东北高速发布了一则令市场震惊的公告。公告称,1月4日早,公司领导和财务部经理、出纳员去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对账,结果发现两个账户的合计余额仅剩7.31万元。而根据以前的对账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账户应有存款余额近3亿元。东北高速公告称,公司不仅存放在中国银行分行河松街支行29337.62万元去向不明,同样“失踪”的还有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放在河松街支行的530万元及存放在大庆市农业银行的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2005年1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东高投资分别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支付该存款和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月17日受理此案,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受理。
由于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以该等款项涉案为由拒绝提供银行询证函,会计师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该事项对东北高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导致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三,对外投资亏损严重。2004年,公司投资收益为-21379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二十一世纪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亏损严重。其中:
公司投资14500万元,控股65.67%的子公司二十一世纪投资公司,主营科技性、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实现净利润-11316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7796万元;
公司投资4750万元,控股95%的子公司东高油脂,主营大豆植物油加工、大豆、豆油、豆粕购销及储运,实现净利润-8259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5739万元;
公司投资7400万元,控股92.5%的子公司东高管材,主营聚乙烯KR系列管的生产,实现净利润-2296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1998万元;
公司投资5000万元,控股98.04%的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该公司实现利润-1858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1822万元;
公司投资2700万元,控股90%的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营业范围为基础项目投资,实现净利润-1272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1145万元;
公司控股63.8%的子公司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度实现收入5294万元,亏损1726万元,权益法核算公司收益-1101万元,等等。
此外,根据证监罚字20051号,公司投资参股的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5年1月14日被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公司持有其4.4%的股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04年对其投资计提100%减值准备,金额9108万元。
第四,重大经济纠纷接二连三。公司子公司东高油脂与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大豆仓单交易发生纠纷。2003年3月,东高油脂与中粮粮油签订《协议书》,委托中粮粮油从大连商品交易所接黄豆现货,并于协议签订后预付了2000万元定金。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东高油脂发现中粮粮油不具备从事期货代理业务的主体资格,东高油脂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中粮粮油返还收取的定金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及损失,一审败诉。东高油脂逐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高油脂再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公司子公司东高投资根据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2427.98万元。由于世纪东高丧失了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权,并因在协议履行期间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东高投资于2005年3月向大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协议并由世纪东高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大庆仲裁委于2005年3月17正式立案。
2001年公司首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发起成立西部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0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6.67%。2001年12月11日,公司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发起设立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意向协议书》。2001年12月,公司按协议将2000万元投资款转入金新信托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账户。但西部基金一直没有成立。2004年5月28日,公司获得金新信托以其在深圳市晓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即“雕塑家园”57套商品房的所有权,抵偿公司筹建西部基金的2000万元出资款。由于相关人员涉案,目前仍在处理过程中。
东北高速目前账面上出现的亏损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许并不能代表公司的真实状况。公司在年报开头重要提示中特别提到,由于张晓光董事长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逮捕,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以及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正在对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故不排除公司有因张晓光个人擅自决定而董事会不掌握的情况存在的可能。因此,谁也不能担保东北高速没有没引爆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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