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兵团公安局、农四师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山鹰”行动中,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伊力特假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假伊力特老陈酒800箱,每箱350元,涉案价值28万元。“伊力”牌伊力特老陈酒,是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导产品,被誉为“新疆第一酒”,连获国内外50余项殊荣,连续多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产品远销全国30余个省、市和地区。2002年,公司拥有的“伊力”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5年1月,农四师公安局经侦支队,接
到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总代理商源酒业销售公司发现,在杭州、金华等地有大量销售假冒伊力特酒。接到报案后,农四师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伊力特酒是新疆名酒也是全国知名品牌,且正赶上元旦、春节销酒高峰,为确保产、销、购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决定由经侦支队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2005年1月16日,专案组到达杭州,立即与当地的伊力特代理商及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并调取相关证据,经初步侦查,获悉蔡纪国(男,汉族,42岁,浙江省诸暨市人,1992年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99年刑满释放)、徐海军(男,汉族,36岁,浙江省金华市白楼桥镇人,初中文化,自由职业)、盛展富(男,汉族,35岁,浙江金华市人,初中文化)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浙江省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徐海军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海军交待:2004年9月,其伙同蔡纪国、盛展富二人私刻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并制作假委托书,先后四次前往四川泸州等地,寻找制假酒的公司,后经人介绍在泸州市泸州酒业公司制作了假冒的伊力特商标、盒子、包装等,同时又委托生产陶瓷的厂家制作了伊力特酒酒瓶,同年11月下旬,三人将包装好的假冒伊力特酒1000箱运回浙江金华市,在销售时被伊力特在浙江省杭州市总代理商商源酒业销售公司发现。2005年1月20日,专案组迅速对重大犯罪嫌疑人蔡纪国、盛展富进行网上追逃,3月上旬,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当地警方抓获,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蔡纪国已被刑事拘留,徐海军、盛展富已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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