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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疆兵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7:36 商务部网站

  2005年,兵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和既定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确立有限目标,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各项整规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为兵团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无证生产,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坚决堵住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在28大类食品中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稳步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卫生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各师和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加强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失信惩戒机制,揭露和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质食品、优秀企业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兵团食品信誉。牵头单位: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二)继续做好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清理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卫生许可,加强团场、建筑工地和学校(托幼园所)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兵团卫生局(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的行为。对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坚决清理取缔不属于医疗器械而虚构医疗功能的产品;打击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继续推进团场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师、团药品连锁、配送网络,消除团场药品监督盲区。牵头单位: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二、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

  (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在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管理效能,推进农产品安全生产。(五)推进农产品认证工作。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为重点,2005年计划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50个,产品认证20-30个。加快绿色食品认证,鼓励有机食品认证,巩固发展“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格局,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牵头单位:兵团农业局

  三、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六)抓住重点品种,突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五个品种的打假工作。抓住重点市场,加大对农资市场、经营单位的核查,对已经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药产品登记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组织对南北疆的种子、兽药、饲料的重点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进行抽检。抓住重点地区,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七)在春耕备耕期间及关键农时季节向团场及职工推介一批放心农资产品,鼓励支持师、团统一采购、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等有效做法。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牵头单位:兵团农业局

  四、加强整顿棉花市场流通秩序

  (八)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棉花市场秩序和质量的违法行为。对加工中超水棉、混等混级、异性纤维混杂、标识不规范、质量与标识不符、掺杂使假等问题及收购中压级压重、以次充好、克扣棉农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牵头单位: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加强对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的管理

  (九)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对兵团粮食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取缔违法经营,严格查处掺杂使假、合同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卫生检验监督,保护粮食消费者合法利益。牵头单位: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

  六、整治医疗服务市场

  (十)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纠正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外包科室的行为,查处滥开高价处方、乱收医疗费用的行为;禁止和取缔非法义诊,建立并完善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机制。继续组织抓好用血安全工作,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管,重点规范血液和原料血浆的采集、检测和供应,杜绝医疗机构的非法自采自供行为,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和原料血浆质量。牵头单位:兵团卫生局

  七、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十一)继续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要抓住当前国家用三年时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利时机,综合采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标本兼治、治根治本。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竣工项目产生新的拖欠,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十二)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重点是规范国家投资工程的业主和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大对劳务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特别是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问题。牵头单位:兵团建设局

  八、抓好建材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十三)建立建材打假责任制,规范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从制度上落实打假责任,从根本上抑止制假售假行为。建立完善打假工作五项制度:一是预警制度;二是快速反应机制;三是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四是举报制度;五是“黑名单”制度。对制假售假企业依法惩处。加强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国家关于实施产品质量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九、全面清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

  (十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非法机构和个人、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违规设立门市部、非法或变相转让许可证、旅游合同等违规行为;遏制恶性削价竞争,惩治“野导”、“黑社”、“黑车”及与购物、餐饮、住宿点相互勾结骗客、宰客的行为,加大对“黄金周”旅游服务质量的监控力度。牵头单位:兵团旅游局

  十、整顿和规范招标市场秩序

  (十五)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管,按照《招标投标法》打破地区封锁,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严厉查处虚假招标、串标、明招暗定等不规范招标行为。重点解决招标中不执行招标程序和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等问题。牵头单位:兵团发展改革委员会

  十一、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净化市场环境

  (十六)整治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在兵团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服务违法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整治以新闻报道方式误导公众的违法广告行为。对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活动的违法分子,要依法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兵团党委宣传部(十七)打击各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群众、非法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揭露商业欺诈的骗术,增强群众识破骗局、防范欺诈的意识和能力。部门之间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防范商业欺诈的预警和处置机制,特别是对受骗人数众多、尚未败露的商业骗局,要及早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揭露并依法取缔,防止蔓延扩散。(十八)加大对合同诈骗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利用买卖、农副产品定购、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重要生产资料、外贸等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以诈骗为业、钻法律漏洞、连续作案的违法犯罪团伙。牵头单位:兵团公安局(十九)整顿规范特许经营秩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的法规,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保护特许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商业诈骗行为,加强对汽车市场、品牌连锁店等特许经营行为的规范。结合商业诚信建设,普及特许经营的有关知识。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撤销各种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文件。把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作为打破地区封锁的重要手段,实现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跨地区发展,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促进商品在全疆及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牵头单位:兵团商务局

  十二、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虚开发票、偷逃骗税、洗钱和非法传销行为

  (二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进综合治理,进一步打击走私贩私、虚开发票行为;深入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金融监管,打击洗钱行为;打击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非法传销行为。牵头单位:兵团公安局

  十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十一)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部署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自有的知名品牌和商标,并给予切实保护。(二十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各类研讨会,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提高全兵团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组织好2005年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五五”普法中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各类培训,加强对公务员、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等有关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牵头单位: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十四、

  加快推进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整规办《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方案》,积极推进兵团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促进信用信息公开,推进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信用自律,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律和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和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守信褒扬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共铸诚信”、“诚信兴商”等诚信宣传和实践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兵团整规办

  十五、

  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四)强化监管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切实纠正和防止打击不力,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放纵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厉查处。完善宣传、奖惩、协调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查处的能力。

  十六、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五)加强基础建设,促进整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并按照规划逐年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治工作。加强整规队伍和机构建设,各级整规办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二十六)建立各级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不同会议,研究整规工作中的问题,交流情况,部署工作,检查进度。建立联合督查、沟通协调、案件督办、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制度。建立兵团内部以及兵团与地方之间执法协调机制,推动兵团内部以及兵地各行政执法部门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二十七)建立日常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兵团整规成员单位和各师(市)整规办要设立信息联络员,每月将本单位整规工作的主要情况、典型经验,发生的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兵团整规办。牵头单位:兵团整规办

  (信息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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