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龙昊北京报道 大商所近日发出通知,由于原黄大豆2号合约标准较为宽泛,存在不足,将征集会员意见以修改完善黄大豆2号合约。
据大商所介绍,在初期转基因政策执行、大豆进口政策仍处调整阶段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原黄大豆2号合约标准品的粗脂肪范围要求较宽,定等较低,使买方交割者担心易接到粗脂肪较低的大豆;原黄大豆2号合约规定替代品对标准品升水80元/吨,随市场变化,
在现货市场中,这一升水平实际已达到100元/吨以上;原合约注重了粗脂肪含量,对于那些既关心粗脂肪含量又关心粗蛋白指标的现货商来说,缺少了吸引力。
为解决原合约以上不足之处,大商所初步确定了以下黄大豆2号合约的完善思路:以进口大豆为主要标的物,质量标准体系以商检方法作为标准,体现进口大豆的市场价值;确定合理的升贴水标准,在明确价格体系的同时尽可能使不同品级的大豆都能进入交割,以保证符合交割要求的商品量足够大保证足够的可供实物交割量;尽可能简化质量指标,使投资者能够对交易标的物一目了然;为保证储存期间的粮食质量安全,防范交割风险,在遵循现货贸易惯例的基础上,对涉及储存的一些指标进行控制。
根据大商所征集会员意见的通知,大商所拟从粗脂肪、粗蛋白、水分及挥发物、破碎粒、损坏粒、热损粒、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等几个方面完善黄大豆2号合约质量标准。
同时,本次合约修改删去了原合约的部分指标:在进口大豆贸易合同中,不包括不完善粒和霉变粒,因此,交易所在本次黄大豆2号合约质量标准的修改中,将这两项指标删除。进口大豆贸易合同中,有时会规定其他颜色的大豆不超过2%,但大多数合同中没有异色粒的规定。为了简化指标体系,交易所将互混程度这一指标也删除。
市场研究人士认为,在这次黄大豆2号合约的完善思路中,2号合约价格将直接反映进口大豆的价格,从而与反映国产大豆价格的1号大豆形成合理分工,解决了目前2号与1号大豆合约定位交叉较多的问题;2号有关条款的完善符合进口大豆贸易惯例,使2号合约与进口大豆贸易合同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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