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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诉一市民恶意抢注域名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00:52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讯北京国美电器公司将北京市民郝某起诉至市第一中级法院,起因于郝某个人用与其“拼音GUOMEI及图”商标近似的拼音“guomei”注册了www.guomei.com网络域名。日前,该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国美诉称,“拼音GUOMEI及图”和“国美电器”是国美电器公司的注册商标,郝某未经许可,擅自将与“拼音GUOMEI及图”商标近似的拼音“guomei”作为网络域名申请注册使
用的行为构成对其驰名商标的复制,被告郝某对“guomei”商标、商号不享有任何权益,而且没有注册、使用的任何正当理由,其在网站上明确标明“此网址可转让、出租或发布广告”,证明其注册该域名的行为是恶意抢注。

  原告国美认为,被告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借依附于原告驰名商标上的良好声誉,提高网站的访问量,以实现其转让出租获得不当高额利益的目的,被告的行为淡化了原告的驰名商标,侵犯了原告“拼音GUOMEI及图”及“国美电器”商标驰名商标专用权。

  北京国美电器公司请求法院认定“拼音及图GUOMEI”及“国美电器”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在审理中,被告人郝某提交证据并答辩称,www.guomei.com网络域名的现持有人是他人,该案与其无关。

  此案将择日宣判。

  (范红萍)

  《市场报》 (2005年04月19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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