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总统谢赫.哈里法颁布法令,批准了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同中国的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阿联酋《哈里吉报》报道说,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同中国的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规定,双方鼓励在各个领域的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鼓励相互交换必要的情况和技术经验,探讨扩大和发展贸易关系的途径和办法;双方一致同意根据框架协议,按照双方的国际义务和世贸组织条款原则,开始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双方努力通过外贸信息交流,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营造良好的环境,扩大双方的贸易,鼓励业务部门特别是外贸机构和单位之间的联系,重视培训和技术转让。
双方努力采取措施,以鼓励相互之间的资本流动,举办合资项目,为有关机构和公司在经济、贸易和工业领域的投资提供便利。
双方努力鼓励经济、贸易和技术代表及代表团的互访,举办临时展览会,并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援。
根据该协议,成立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联委会,双方定期或根据需要在双方国家之间轮流召开联委会会议。届时确定出席会议的级别,联委会的任务如下:
监督执行本协议条款,以及根据本协议条款双方签订的协定的议定书。
处理因解释和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分歧而导致的困难和纠纷。
就加强和发展签约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及所有加强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扩大贸易规模的意见作出决。
根据需要,联委会有权组织分支委员会或专门工作组,并确定分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上述分支委员会和工作组应该向联委会提交报告和建议。(贾春海)
(信息来源: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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