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可谓“高招”迭出。某地政府不久前就对外来投资者抛出了诱人的条件:凡在当地投资500万元以上者即可持有“绿卡”,在当地享受“超国民待遇”。而持“绿卡”者一旦出现违章、违规行为,在有关部门的关照之下还可以一路“绿灯”放行。
以行政方式推动招商引资,这种方式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经验已有多年。一些地方政
府“媚商”,其实正是这种“行政推动”的必然结果。各地在“筑巢引凤”的口号下,在地价、厂房租售价格、税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很多地方突破了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中央政府相关政策。这样的“显性成本”最直接,也最便于计算。但可怕的是,当招商引资中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不太奏效时,有些地方开始让与特权。浙江一位私营企业家曾说,他在中部某地投资上千万元后,被当地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享有交通违规免予处罚等特权。这些“特权”的成本是无限的,一旦被制度化,必将造成阶级的对立和分化。
“媚商”的背后,不仅仅是不正确的政绩观在作祟,笔者以为,更是传统“万能政府”的惯性使然。中国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由于市场发育不成熟、法治不健全以及制约国家的社会力量不够强大等现实性原因,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手段在市场经济建设中必不可少。可是,这种“行政推动”的后果之一就是国家权力渗透到了商业活动中,一些企业也利用自己与公共机构的特殊关系,在许多方面获取额外的“投资特权”。政府权力与市场的相互渗透,虽然一段时间内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却因此而扭曲了市场规则和价格信号,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有学者认为,政府在不直接干预经济的前提下以经济交易中第三方的角色出现时,才会有一个好的现代市场经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最大的作用应该是改善投资环境,而不能是用“看得见的手”向投资者没有原则地“献媚”。(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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