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新华社昨日全文刊发国务院日前出台的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称,2005年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创新制度、转换机制,把握大局、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抓好以下重点工作。摘要如下:
一、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解决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革成果。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进一步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研究制订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建立依法破产机制。深化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适时出台邮政体制改革方案。抓紧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完善烟草行业管理体制。研究制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开展大用户直购电试点。
三、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抓紧提出落实相关重要举措的部门分工方案,研究制订和完善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等相关具体措施和配套办法,形成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金融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并建立相关监测与考评机制。加快制订和实施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抓紧实施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研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和定位。择机出台政策性银行条例。
健全金融调控体系。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加大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匹配的监管力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五、深化财政税收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范围和规模,抓紧研究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办法。改革和完善非税收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
深化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做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方案的研究和准备工作。搞好增值税转型试点,研究制订全面实施方案。调整消费税,研究改革资源税,研究完善环境保护有关税收政策。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和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尽快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六、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继续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证券发行上市核准机制。研究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其他对投资者提供直接保护的机制。稳步推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和产品创新。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对内对外开放。修订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进一步推进土地等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经营性用地要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用地要建立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七、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八、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出台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方案,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抓好吉林、黑龙江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推广方案。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
九、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口岸管理体制,加快“大通关”建设。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制定和完善外贸经营权放开后的配套办法。
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制定和完善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国企改组改造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完善“走出去”管理体制。出台《境外投资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管。
十、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着力解决矛盾比较突出的职责交叉问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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