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专家献计股权分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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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 11:30 证券日报 | |||||||||
日前中国证监会表示股权分置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业界更是提出了若干解决方案。张卫星:市场化定价方案。操作方案为:1、采取三年或五年流通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股价,界定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保护价格。2、非流通股的定价方法为:非流通股东拥有非流通股票“全可流通”的“叫价权”,要价构成市场确定价格的一方独有的资源。同时,流通股股东掌握非流通股的“全可流通”的决定权,构成市场确定价格的另一方独有的资源。3、非流通股股东在“解决股权分置方案”通过后,如流通股股价不
3、股票复牌,认沽权证同日发行流通,该公司非流通股同时恢复可流通权。4、认沽权证可采用美式,即权证持有者随时行权,或采用欧式,即权证持有者到期行权。行权时上市公司不支付现金差价,而是按认沽证行权价与股票市价的差价行权转为流通股。5、自改革开始,新股发行一律采取有固定锁定期的全可流通方式。 韩志国:净资产-权数定价方案。该方案为以净资产-权数定价方案,国有股减持的价格以净资产值为轴心。此方案只是定价方案而不是具体的操作方案,因而留出了比较大的市场操作空间和市场选择空间,各上市公司都可以根据这个定价原则来制定各自的配售、回购、缩股、权证甚至股转债和股转股等各种各样的操作方案。 林义相:折股、扩股等方案。方案有二。一、折股流通。该方案的出发点为折股前后流通股的每股价值不变。根据确定出的市场公平价格,可以计算出折股后的国有股本大小,从而确定折股比例。折股后的国有股全部可以流通。二、公开竞价发售+送股+国有股流通,具体做法是在全部非流通国有股中划出一部分供全社会竞价发售,国有股对流通股的无偿送股一部分,国有股东继续持有并转成流通股的部分。 古前进田辉:复权全流通方案。1、用“复权思想方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2、用“渐近式”方法逐步实现全流通。提出“完整股权”,1股完整股=1流通股+K股非流通股其中K=非流通股数量/流通股数量。限时完成转换工作。单独开辟一个非流通股的交易平台或者在目前A股市场上增加非流通股的交易功能。由国务院制定交易规则,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限时让所有股东通过市场交易完成两种性质股票向“完整股权”的转变,最终每个股东帐户内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比例是一致的,既都转换成“完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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