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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计息之争促银行服务人性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 10:45 上海证券报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一名消费者使用某银行的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由于记错了还款额,少还了0.24元。银行以"全额计息"的方法扣走了他853元的透支利息。据这名消费者回忆,在2002年办卡时,银行的章程规定对"欠款部分"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透支利息;而到2003年,银行又修改章程为在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清,对"当月全部透支款"收取每
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而且银行在修改了章程之后并没有通知到他本人。

    上述信用卡全额计息事件一经披露,就在业内引发了一场有关信用卡的大讨论。讨论主要围绕两大主题:1.信用卡的计息方式合不合理,是应该全额计息,还是应该只对"欠款部分"计算利息?2.银行没有通知到持卡人就擅自修改了协议,是否属于"霸王行为"?那么,这场讨论是只停留在口头上的你争我辩,还是真正促进了信用卡服务措施方面的人性化呢?

    全额计息仍是行业惯例

    现在,建行和招行率先在国内实行"刷卡消费10元内未还视作还清"的举措,可以说是对这场讨论的一个强有力的回答。但也必须看到,建行和招行的举措都只是个案,而国内多数银行仍在实行"全额计息"。

    据了解,目前我国银行业在信用卡方面采用的计息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计息,另一种就是只对欠款部分计取利息。而多数银行的信用卡,无论是人民币卡还是美元卡,在计息方式上都采用的是前一种,只有少数银行的信用卡,比如工商银行的牡丹人民币贷记卡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信用卡等,采取了分别计息的方式,规定对信用卡持卡人在超过还款日后的逾期款项,银行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而已经还款的部分享受免息待遇。

    至于将来会不会在计息方式上做出一些调整,中国银行、广发银行等信用卡部的负责人都表示,不会在这方面有什么调整。因为国内绝大多数银行的信用卡章程都大同小异,都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信用卡的规定来制定的,全额计息实际上是一种行业惯例。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银行可能为了吸引顾客而变更其计息方法和费用,但就像消费积分、抽奖等活动一样,只是银行为了开发市场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方式,整个信用卡领域的基本原则和准则并没有改变。

    据一位银行信用卡中心的负责人介绍,全额计息确实是一种"国际惯例",但是,银行可能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一些灵活处理。比如,对于信用额度高的客户,如果偶尔出现计算上的小疏忽,几元钱没有还清,银行也会视其为已经还清。具体怎样操作,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尺度,但并不会明确写在公开的条款里。

    银行告知有新渠道

    可能银行有时候也觉得冤。我修订协议后,不仅在报纸上发了公告,在网上公布了致持卡人的一封信,还在每月寄给持卡人的对账单后附上了这封信。你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被告知,而我并不知道,这怎么就成了我强迫你的"霸王行为"了?

    现在,一些银行除了以上的告知渠道外,还开通了手机短信的告知渠道。比如,有的银行会在每月还款日的前一周,向持卡人的手机上发出一条短信,提醒他此次还款的金额和日期。而据广发银行专业人士介绍,广发卡的客户如果办理了瞬时通(信用卡卡号和手机号相连接)业务,有关广发卡的促销活动、最新信息等都会及时发送到客户的手机上。

    另外,银行界人士也建议,持卡人要与发卡行保持密切的联系。中国银行一位负责人介绍:"在通讯地址变动的情况下,持卡人要及时告知发卡行,保证收到银行的对账单,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持卡人还要密切关注银行每月发出的对账单。对账单上会有非常详细的记录,持卡人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账单来核实自己的交易记录,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对账单来了解发卡行近期的一些促销活动或者在规定、政策方面的变化。"

    持卡人要对交易心知肚明

    既然全额计息仍然是银行界的行业惯例,持卡人就要做到理性刷卡,既享受信用卡的便捷,又避免高额利息。这就需要持卡人对自己的消费和交易情况了如指掌。持卡人在信用卡还款日前除了核查对账单外,还可通过ATM机、电话银行或者网上银行等查清所欠的确切金额。有专家建议,为了避免出现几角几分的小误差,不妨在还款时多存入一些现金在卡上,做补缺之用。当然金额不必太大,因为这些现金是不计息的。持卡人还可以建立一个与信用卡相匹配的储蓄账户,让银行自动去划款,这样可省却每次还款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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