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基金市场投资的不安中,债权理财成了不少长沙市民投资理财的“许愿池”。长沙市光大和中信二家股份制银行,不仅为相关信托项目筹措了大量资金,还因此开辟了一条新的吸储渠道。但火热的背后当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银行保本保收益,一年期收益率3.39%。”2004年6月,中信银行长沙分行首次在湖南开辟名为“信贷宝”的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转让产品业务。这种保底保收益的理财业务
,一下子吸引了不少长沙市的市民,在短短的五六天时间内就吸引了6000多万的长沙市的储户资金参与认购,银行平均每天进账1000万元,创下了单日销售1900万元的纪录,一个月即募集资金2.6亿元。
当时,央行加息政策还没有出台,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为1.98%,税后净得收益为158.4元。而“存贷宝”产品的收益率为3.39%,税后净得收益为319.2元,要多出160.8元。
据了解,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在2004年一年不到的时间里,以人民币理财为主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就带动储蓄余额净增8亿元。
专家分析认为,债权信托和其他投资理财方式一样,也存在风险。
盈利空间有限,存在支付风险。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一位专家认为,目前信托公司佣金收入大概为融资额的1%,100亿的融资额才有1亿的利润。如果通过贷款的形式使用,信托的收益率通常比银行利率高大概两到三倍,而信托贷款的利率按规定受到贷款通则20%的刚性约束,仅可以在银行利率上下浮动5%,信托公司把本金和收益支付给投资者后,两者相抵,信托公司所剩无几。
信息不畅、监管不严存在经营风险。以房地产信托为例,目前房地产信托的发售方式是,开发商委托信托公司进行产品设计,由指定银行代为发售,开发商支付产品的本金与利息。信托公司按理应该严格选择信托项目,但为了收取设计费用,可能会有意忽略一些有可能不利于投资者的重要信息。理论上,房地产信托会有抵押物或担保,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一旦信托项目发生经营问题或遭遇不可抗力,很难想象投资者可以单打独斗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关规定不明确存在政策风险。银行债权信托产品目前仍是个政策空白,因为有关法规并未规定不允许这么做,银行利用信托工具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打了一个擦边球。一旦遇到政策调整或政策更加明确,信托机构和投资者对因此而出现的风险是难以控制的。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深圳调研时特别强调,当前要特别注意防范理财产品等创新业务中的风险,要从风险可不可控、成本可不可算以及充分信息披露三个方面来严格监控。一些商业银行对于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产品趋之若鹜,竞相推出高回报率产品。这种做法可能使人民币理财品市场陷入一种无度的恶性竞争,抬高银行的资金运作成本,从而关系到投资者利益是否能够兑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杨华表示,当前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共识,从公司治理角度看,发展债券市场的着力点应该放在落实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他们的诚信意识上来。债券市场的繁荣,不能单纯依靠国债和特种金融债的发行,也不能只关注债券交易的集中化程度,还应该注意微观操作中的激励问题,只有公司有了积极性,债券市场才能发展起来。从宏观层面上看,债券市场的繁荣需要通过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来实现,就如同股票市场的繁荣需要通过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来实现一样。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市场余额已达300亿元,虽然目前市场上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风险都是提前锁定的,投资者并没有风险,但是随着理财市场向纵深发展,投资者首先需要树立的意识就是:只要是理财产品,就不会像银行存款那样安全,就会有风险。(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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