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于2005年4月8日在政府《联邦公告》上刊登文告,宣布开始征求公众对来自中国的棉制裤子等三种服装实施特别限制措施的评论意见,公众评论期至5月9日为止。我会在此强烈呼吁,所有经营裤子、针织衬衫和内衣裤的企业采取行动,参与递交评论意见,充分表达本企业的发对呼声,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综观美国根据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内容所制定的《申请对中国的纺织品进口
实施特别限制措施程序》,公众评论期是企业、业界组织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唯一能够利用、进行申辩的阶段。在这一特定时间段内,我国政府、企业、商协会等各利益关联方可充分表明我方的观点和意见,以影响CITA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公众评论期结束以后,美国政府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做出评估、调查,并在60天内决定是否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磋商一旦正式开始,即实施数量限制。为此,积极参与评论期的工作是整个应对工作中的至关重要一环。
在以往的特别限制措施案中,我会和部分企业均按时递交了评论意见,如去年的袜子特限案,CITA在公众评论期结束后发布的评估中对我会的部分陈述内容进行了回应。此次美国政府对我三种服装启动限制措施程序,拉开了今年对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实施限制的序幕,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美国业界、美国政府将圈定更多的商品作为限制的对象。因此,在应对工作中,更需要企业最大程度的参与,让CITA听到、感受到来自最直接利益主体-中国出口企业的反对呼声。
提供给CITA评论意见的内容可包括:对美国该商品市场是否存在“扰乱”的分析和判断;来自中国的进口在其中的作用;来自中国的进口对美国市场、价格等方面的影响。请企业尽可能阐明中国的棉制裤子\针织衬衫、内衣裤出口与美国“市场扰乱”无关,从自身角度指出美国实施限制的不合理性。企业评论意见可以自己完成,也可以聘请律师完成,可以一家署名,也可以多家企业共同提交一份意见书。
请将撰写好的“评论意见”英文稿一式十份、于5月9日前寄达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hairman, Committeeforthe Implementation of Textile Agreements, Room 3100A,U.S.Department of Commerce, 14th and Constitution Avenue N.W.,Washington,DC20230。并请将文本抄送我会服装部:传真010-67719297;电子邮件garment@ccct.org.cn。纺织商会的评论意见将于5月1日前寄出。
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征询公众评论意见原文请参阅:http://a257.g.akamaitech.net/7/257/2422/01jan20051800/edocket.access.gpo.gov/2005/05-7254.htm,我会前阶段撰写的评论意见请参阅我会主页“纺织品特保”专栏下“应对工作”栏目。
(信息来源: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子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