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号”基金公司扬帆破浪正当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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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1:00 证券时报 | |||||||||
继银行系基金公司获准试点设立之后,在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方面,近期也有望取得进展。日前,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在回答证券市场热点问题时表示,要进一步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其中包括研究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的问题。而据记者了解,已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始着手准备此事,目前而言,收购现有基金公司可能会是保险公司优先考虑的途径。
关于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问题,业内此前已有讨论。去年,保监会资金运用部副主任曾于瑾曾表示,允许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也是符合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国际惯例的。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曹凤岐教授也认为,既然商业银行可以设立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应该也可以。他认为,这有助于推动金融创新,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南方基金公司债券基金经理李海鹏称,保险公司强大的营销力量将为下属基金公司的基金产品提供强有力的销售保证。此外,保险公司与基金公司的股权联合,也为诸多金融创新提供了便利。 还有一些保险业内人士提出,从投资连结险产品的发展来看,目前迫切需要将其与基金管理服务联结起来。他们认为,投连险更类似于“寿险+基金”的组合,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同时带来了证券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因此,将投连险的“基金”部分剥离出来,并以此作为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标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据了解,人保、太平洋保险等数家保险公司已经在设立基金公司方面进行尝试。一家保险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的总经理也对记者表示,对于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而言,拥有基金公司还是很有意义的。他认为,从操作层面来说,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可能是近期的主要途径。另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投资部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由于人才储备的制约,他们短期内不会考虑尝试设立新的基金公司,但其母公司可能会争取设立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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