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个股猜猜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8:16 证券时报 | |||||||||
股权分置概念板块无疑是昨天市场的焦点,它们的表现已经让我们感受到了该群落的巨大力量,随着后市政策预期的进一步明朗,更多的个股将会被市场挖掘,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概念板块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归类整理。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前期推出的国有股减持试点企业、已经向证监会提交全流通方案的企业和前期传言的试点企业:(1)1999年12月2,证监会
从公司本身的角度来看,主要是自身特点有望成为股权分置试点的企业和有可能从股权分置解决方案中受益的企业,主要可划分为:(1)沪深本地股。沪深本地股非常具备试点企业潜力,一是它们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国家或集体占绝大多数,即使采取配送或缩股等方案,对控股权影响不大,具有较高的操作性;二是它们大多改制的要求比较迫切。(2)中小企业板。相对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板中的许多民营企业也可能成为试点企业,主要原因一是股权结构简单,牵扯各方利益较少,决策权比较集中;再就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小板上市之初就没有解决股权分置以及与创业板的对接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在试点企业名单中,中小板企业上榜的概率很大。(3)中盘绩优国企股。试点企业中虽然出现大型国企的概率较小,但中型国企出现的概率较大,这可以体现有关方面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和诚意。再者,相对于大盘股来说,中盘股对市场的冲击力较小。而其中经营业绩较好的,容易起到示范作用,从而给市场带来较好的预期,因此可以重点考虑。(4)净资产倍率概念。净资产虽然仅是帐面意义,但是实际定价过程中,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所有市净率较高的个股和跌破每股净资产的个股均有机会,关键是看具体 方案和定价依据。 我们认为,有望成为股权分置解决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公司股本结构要简单,控制权关系清晰,没有B股、H股、外资法人股等;2、竞争性行业中的非龙头非绩差公司且股本适中,这样的公司能体现有关方面推出试点的本意,即保证经济与市场稳定的同时又能给市场带来较好的预期;3、基金等主流、理性机构投资者多,分类表决时理性决策,但不能是庄股或异动股;4、最好有改制与重组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