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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商业厅出台农村连锁店铺建设指导规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14:37 商务部网站

  倾心农民消费环境建设新型农村市场——省商业厅出台农村连锁店铺建设指导规范农民需要什么、关心什么、难处在哪里?针对我省农村市场消费水平低,农民购物环境差,假冒伪劣商品多,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民还没有完全摆脱“油盐酱醋在村里、服装百货赶大集、大件商品进城里”的状况,农村商业店铺处在传统落后的老旧破状态等一系列问题,省商业厅把如何做好开拓农村市场这篇大文章,解决农民消费需求,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实现脱贫致富,当做深化先进性教育,做好为“三农”服务的重头戏。连日来,商业厅认真
贯彻“边学边改”的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心系群众冷暖、倾心百姓疾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自觉性。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在我省农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网络,积极培育并规范建设农村连锁店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解决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的实际问题。日前,省商业厅提出并发布了《全省农村连锁店铺建设指导意见》,旨在引导和推进城市连锁和超市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发展“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为规范农村连锁店铺的建设,商业厅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对农村连锁店铺的商圈界定,农村连锁店铺的规模要求,以及村级连锁店铺、乡镇连锁店铺的分类标准。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严格规定了农村连锁店铺的经营管理技术规范、经营设施设备、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售货经营方式、物价管理、商品质量管理、商品结构和服务功能等7个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同时,对在农村乡镇和村屯建立不同类型的连锁店铺在营业面积、服务商圈、辐射半径和商品经营品种等方面,也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我省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的有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可资借鉴的标准与规范,同时也预示着辽宁农村市场将迎来购销顺畅、管理规范、推陈出新、繁荣活跃的新局面。

  (信息来源:辽宁地方商务之窗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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