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颁布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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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8:30 上海证券报 | |||||||||
北京消息 在总结以往新闻发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最近制定并于昨日对外颁布了《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暂行办法》。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已有的管理办法,适应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不断变化的信息需求,使新闻媒体更加全面地了解证监会新闻发布的具体操作规程,增强资本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法规、规章和办法等;中国证监会采取的重要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组织的重要工作会议以及重要活动等;证券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情况信息;证监会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 《办法》规定,新闻发布一般采用的方式包括:向新闻媒体提供报道材料,包括可供新闻报道的文字和影音材料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在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上登载各类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媒体采访;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以及其他的一些发布方式。 《办法》还规定,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经授权可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或中国证监会负责人、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名义对外发布新闻。中国证监会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凡以单位或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向新闻单位提供稿件的,均须经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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