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1日,建设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3月1日经第53次建设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城市公共汽电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实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实施相应的扶持政策。《办法》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应当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
《办法》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专项规划和公众出行的需要,设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和站点。(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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