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成为经济支柱之一 稳定楼市应成为共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 09:00 中新网 | |||||||||
上海社会科学院教授张泓铭在《解放日报》上撰文指出,近期,中央和上海接连出台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其根本目的,在于稳定楼市。房地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稳定楼市是社会的共同要求。 上海为例,城市房屋存量有5.47亿平方米,估计市值在2万亿元以上,约为2004年上海GDP的2.6倍。而且新的房屋不断竣工,财富还在增长。这笔财富关乎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一般要求,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在供给略有富余的前提下保持供求基本平衡,也就是说要保持应有的空置量。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于空置有贬义的理解,认为空置是坏东西,津津乐道于空置率下降多少多少。许多事例证明,对空置的片面理解并不利于市场稳定。进一步说,缺乏全面的空置调查统计对于稳定市场也是不利的。其二,房地产价格在供求基本平衡的前提下温和上升。房地产价格具有天然上升的特性,即便在供给略有富余的基本平衡状态下,也是如此。这是正常的,也是社会乐于接受的。反过来,一旦出现供不应求,价格就可能加速上升,就需要加以防范。 按照前面两个观点,当前上海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取向就是,扭转供不应求和价格加速上升的势头。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力量来自于何方呢?作为市场,市场调节的力量当然是基础性的。但是,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房地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房地产实在不是“针头线脑”。有鉴于此,人们无法把如此重大的事项全部托付给市场去自发调节。事实证明,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尤其在房地产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海外放任市场调节的惨痛教训不该忘记。所以,需要政府来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以矫正市场自发调节中的偏差。这就是政府最近运用多种措施调节市场的缘故。 文章指出,当前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不仅是完全正确,而且是相当紧要的。全社会必须清晰地了解政府的政策取向,自觉地回应政府的措施,达到政府的调控目标,让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加健康,这样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利益,也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