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近日发布公告,按照《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下简称《安排》)规定的程序,经内地与香港政府部门共同确认,《<安排>补充协议》中第二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中共有25个税号的拟生产产品已正式生产。自2005年4月1日起,海关将对上述25个税号的原产于香港的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
(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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