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港台独资企业,大概7年前左右有办理过进出口业务,之后一直就没有办理过。现我公司想从香港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应如何办理。特别注明:我公司已找不到进出口的任何证件,不知是否遗失。如需重新办理应如何操作,请指教。
答:请核实你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是否按照海关规定进行年审,如无,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另你企业丢失的证件可以到海关的企业管理部门办理。
问:我公司是一家性质为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因投资额内的免税额已用完,现因生产所需要进口设备,请问可以用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设备吗?
答:可以。但须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办理。
问:请问进料加工贸易企业,主料在国内购买、辅料在国外进口,生产成品出口。这样海关能否批手册?
答:原则上可以。具体情况请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咨询。
问:我们是一家鼓励类的外资企业,要进口药品作试验用,请问国家药监局已批下来说是免税的,而海关办事人员为什么说不可以?
答:进口货物是否免税,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药监局没有权利决定进口货物是否可以免税。
问:我公司有大部分机器设备已经办理了解除海关监管,照规定我们可以自行处理是吗?
譬如说:1.卖给国内的一些企业,要不要课税?如果是卖给国内的外资企业呢,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呢?2.如果还要把它们退出去香港,是不是可以办理退运报关?
答:原则上应退运出境,确有需要的可留在本企业内继续使用。
问:我公司是一间从事通信器件进出口公司,去年7月一般贸易进口了一批集成电路,后因市场销售不理想,全部积压库存,经与境外当时进口时的供应商协商,他们同意我公司退回全部货物给他们,可以不收取我们的货款,考虑到该种情况海关不会退回进口已征的增值税(免关税产品),为减少更大的经济损失,我公司决定放弃已交税款(约4万多),最起码这样退货我们可以不用支付货款26万多,现在的问题是在海关怎么退?若用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出去的话,一方面我们必须收汇和付汇(供应商是无法办到的),另一方面在国税部门我们无法办理进项和销项平衡。对此,我们无法用一般贸易退货,我们该如何办理退货呢?
答:以“退运货物”监管方式申报。
问:我们公司名称和地址正在变更,接下来要电子口岸变更了,请问可否先把核销单用旧的公司名称备案,在两天后变更手续办理好了,又用新的公司名称报关?这样对以后的退税有影响吗?
答:首先应办理企业注册变更手续,否则会影响今后的工作。
问:请问做商检的时候用的是几个货号的平均单价,但是出口的时候,里面有些货号没有赶上时间按时出口,结果使报关的单价和商检的单价发生差额,我想请问一下能否顺利通关,海关是用什么标准呢?
答:海关需要企业如实申报。
问: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1.国外进口废塑料进关需要向海关提交什么手续?2.进口废塑料的进口关税是多少?3.收货单位提关和代理公司提关有什么区别?
答:1.进口废塑料需提供一般单证外,还需提供《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2.废塑料进口关税税率为9.7%、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3.谁报关或谁提货对海关来讲都一样。
问:我公司现遇到一个加工贸易上的问题,想问一下,一本来料加工手册上的原材料结转到另一本进料加工手册,这样可以吗?
答: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结转的,特殊情况经海关同意可以办理结转。
问:我想从欧洲某国进口一批废钢,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答:进口废钢除需提供一般单证外,还需提供《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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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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