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总裁助理贺若先谈“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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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11:30 上海证券报 | |||||||||
近日,东方证券开发的"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申请正式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近期开始在东方证券所属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正式发售。作为业内公认的经营稳健、历年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名列前茅的券商,其推出的第一只理财产品引起了投资者的极大关注。为此,记者走访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贺若先博士。
贺博士向记者介绍说,"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只兼顾安全和收益的专家理财产品,其产品设计宗旨是全心全意为投资者谋取回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具有四大优势: 1、风险由管理人先行承担,保护投资者本金安全。东方证券作为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而且在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得退出,当到期计划发生亏损时,由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部分先承担损失。即使当计划资产受市场风险影响跌10%时,投资者本金仍不受影响。这充分体现了东方证券的实力与自信,从2004年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看,在上证指数下跌15.4%的情况下,东方证券证券投资获得了近20%的回报,在业内名列第一,受托管理的上海社保基金投资也获得了良好回报。 2、收益投资者优先享有。如果年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2.25%时,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有当年投资收益率大于2.25%的基本收益时,管理人才累进提取业绩报酬;从而使管理人与客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共享更高收益,真正做到为投资者理财服务。 3、免收管理费。本计划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免收管理费,这是到目前为止唯一承诺无条件免收管理费的理财产品。东方证券这样做并不是不要回报,而是体现了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客户优先"的理念,也充分体现了东方证券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决心。 4、享有机构投资资格。本计划具有新股询价申购资格,能够参与新股询价申购和网下配售;还可以投资各种债券、银行间市场产品、逆回购等普通投资者无法投资的金融工具。 贺若先博士向记者介绍说,"东方红1号"是一个混合安全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灵活配置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和国债、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优质股票等资产。因此该计划既不同于股票型基金,只能主要投资于股票,而且有最低持有比例限制;也不同于指数型基金,只能采取被动的配置策略而增加了风险;更不同于固定收益型基金,只能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而无法获取超额收益。该计划的优势互补策略,可以根据市场机会,投资于上述各种投资对象,在投资的品种和数量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同时,该计划将最大限度地为投资人获取收益提供安全保障。 "东方红1号"的托管人和营销推广机构是中国农业银行,是首只券商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形成紧密合作在全国推广发售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我们的目的和长期发展的目标是与客户共同成长",贺博士说,"我们相信,本计划的成功发售必将谱写券商与银行合作的新篇章,也将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一全新的理财产品得到更多的认同,受到更广泛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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