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近日,本报接到安徽省含山威龙铸件厂投诉。投诉称,该厂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更不是第三人,法院正在执行该厂15.2万元贷款。
投诉中说,该厂被牵扯到该厂业务员姜某和江苏某企业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2003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和执行,扣留该厂在江苏某企业贷款15.2万元。该厂依法申请复议,2003年12月收到居巢区人民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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