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馅饼”还是“陷阱” 证券中介圈钱坑害投资者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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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9:01 证券时报 | |||||||||
在中介人员巧舌如簧的游说之下,七旬老人顾惠珍几乎倾其所有,花费23.7万元买下了4种据说“一上市,价格可以翻番”的“拟上市股”。但后来,老人却发现这种股票的上市遥遥无期,20多万元积蓄换来的很可能只是一堆废纸。 连日来,落入黑心证券中介圈钱“陷阱”的顾惠珍老人和其他许多上当受骗者四处奔走,想为自己的血汗钱讨个说法,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诱人的“拟上市股” 股市的持续低迷,使得不少投资者急于寻找新的投资方向,而一些所谓的“投资咨询公司”瞅准了其中的赚钱机会。 不久前,79岁的胡志芳老人接到赢邦投资咨询公司的电话,邀其前往上海市中心淮海路的一幢高级写字楼参加免费讲座。出于好奇,老人决定去听一听。讲座现场,演讲者分析说,股市跌了又跌,股民从二级市场已经很难赚到钱了,如果要买股票,还不如买那种没有上市、但即将上市的“拟上市股”。看到众人连连点头,演讲者趁势介绍了一种即将于近期上市的“北京恒升股票”。据称,就像人们所熟悉的“原始股”,这种“拟上市股”一上市,价格可以翻番。换句话说,投资者稳赚不赔。 演讲者所描绘的丰厚、稳定回报,不禁让参加讲座的听众怦然心动。于是,包括胡志芳老人在内,先后有100多人以每股3.98元的价格买下这种“北京恒升股票”,少则1万股,多的数万股。投资者们说,这家证券中介开在高档写字楼里,看起来颇有实力,而且发票、协议样样俱全,应该没问题。 可是没过多久,这些投资者纷纷收到转让人———北京恒升公司的信函。信中称,中介赢邦公司擅自将股票的转让价格从每股1.36元提高到每股3.98元,因此转让方对相关交易不予认可。这下子,100多位掏钱买下这种“拟上市股”的投资者遭了殃:转让方拒绝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中介公司找出种种借口不肯退还款项,当初所谓“股票一上市,价格可以翻番”的承诺更是成为泡影。 黑心中介的圈钱把戏 据调查,证券中介将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或非上市公司的内部股,法人股等,挂上“拟上市股”的招牌,以“一级半市场”的名义进行股权民间转让———这种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正在成为一些黑心证券中介的圈钱把戏。 迅峰律师事务所甄涛律师说,所谓的“一级半市场”,是指民间买卖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或股权证。由于近年来一些股份制公司没有合法的股权转让场所,就偷偷采用违法、违规的交易方式,“一级半市场”也由此产生。 许多证券中介恰恰利用部分投资者认为“一级半市场”可能蕴藏赚钱机会的心态,不惜采用欺骗、误导等手法进行推介、销售,从中非法牟利。一些人甚至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或者是登记后擅自超越经营范围,打着产权经纪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理财公司的幌子,向自然人兜售所谓的“拟上市股”。 曾接受投资者咨询、并对非上市股交易情况进行调查的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分析说,当前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问题颇多,例如基本信息不真实,对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作虚假陈述或是“过度包装”;公开承诺子虚乌有或者不确定的上市时间,谎称公司已经进入“包装期”、“辅导期”;中介机构非法设立经营地点,或超越经营范围进行股权推介;以“代客理财”“投资咨询”的名义,通过股权交易进行非法融资。 而在此类非正规交易中,股权信托的风险极大。一些证券中介想方设法规避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随意抬高股权转让价格,严重侵害股票持有者的利益。 谁来保护我们的血汗钱 记者采访发现,被黑心证券中介骗走血汗钱的,大多是中老年人,文化低、收入少,上当之后境遇悲惨。 顾惠珍老人花费23.7万元买下华博股份、青岛国人、视得安股份、蓝津股份4种“拟上市股”,得知自己一生的积蓄有可能血本无归,老人急得整天寝食难安,欲哭无泪;患有严重心脏病,接受过心脏换瓣手术的杨逸群,原本想投资购买“北京恒升股票”,赚点医疗费,结果连仅有的一点钱也打了水漂…… 受骗上当的投资者们四处奔走、上访,但相关部门都为难地表示,此类股权非法交易的确有问题,但管理主体究竟是哪个部门,目前还不明确,所以不好插手。部分投资者将黑心中介告上法庭,法院也表示难以处理。 “目前有关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还不够完善,一旦交易双方发生纠纷,投资者常常会陷入十分被动的不利局面,解决起来也会很棘手。”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分析说,由于投资者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对有限,双方签订合同时,黑心中介很有可能利用合同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责任,而把风险转嫁给投资者。即使出现纠纷、诉诸法律,由于在相关法律依据、事实调查、证据认定等方面都可能存在不同意见和观点,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也将承担相当大的诉讼风险。 专家表示,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中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也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但由于此类问题较为复杂和隐蔽,许多投资者往往在购买股权之后,才发现中介对股权及相关企业的推介宣传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一些投资者甚至因为迟迟等不到股票上市或者分红,才察觉自己上当受骗,而这时骗子们早已不知去向,投资者基本上索赔无门。 “因此,要尽快建立相关监管架构与监管制度,保护普通投资者的血汗钱!”陈荣律师认为,建立起一个以产权交易监管机构为主的监管架构,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应是当务之急。同时,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细化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从制度层面制止恶意串通、误导欺诈、虚假承诺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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