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5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05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5年4月10日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
事7名,实到4名;实到监事为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监事何雪梅女士、李焕茹女士、曹全生先生;委托他人出席的监事3名,监事崔红卫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李进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王网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何雪梅女士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四年年度报告正文》以及《公司二○○四年年度报告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比较完善,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董事、经营班子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已制订了较为完善的会计制度;公司2004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二○○四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公司在与各个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2001年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已于2004年4月全部使用完毕,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已公告。经监事会检查,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完全一致。
公司2004年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募集资金已于2004年12月9日、16日分别到位,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验资报告。经监事会检查,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已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计划投入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公司二○○四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四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二○○五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二○○五年度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以及确定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二○○四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二○○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屈德乾先生、王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07年2月7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4月11日
附件: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屈德乾先生:43岁,现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自1997年至2003年,屈先生担任本公司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及财务中心副主任。屈先生于1992年6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统计学专业,取得大专学历。屈先生于1994年10月获得中国会计师资格。屈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或本公司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上述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和淡仓),亦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在该条例所述登记册登记,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集团和香港联交所的上述权益或淡仓。除上述所披露之外,屈先生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王雁女士:40岁,现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王女士于1988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管理系工业会计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王女士于1992年12月获得中国会计师资格,及1999年9月获得中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王女士并无拥有本公司或本公司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上述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和淡仓),亦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在该条例所述登记册登记,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集团和香港联交所的上述权益或淡仓。除上述所披露之外,王女士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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