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5股,每10股转增5股
每股送红股0.5股,每10股送5股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18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4月1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2日
一、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时间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2005年3月31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5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事宜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4年末总股本157,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1、以2004年末总股本157,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8,544,000股。
2、发放年度:2004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2005年4月18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4月1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4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5年4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本次分配实施办法
(一)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1、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送0.5股、每股转增股本0.5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的后一天到达股东帐户。送股和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七、本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29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871-8324311
传真:0871-8324311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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