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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对中国纺织产品进口实施“特保”方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23:56 商务部网站

  《金融时报》等媒体近日报称,欧盟委员会6日公布了对中国纺服产品实施“特保”措施的方针,明确了欧盟启动纺织品“特保”措施的必要条件、相关程序和措施。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6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欧盟公布这一实施方针,只是为了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欧盟会考虑采取“特保”措施,以增加欧洲和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对相关问题的可预见性,并不意味着欧盟即将对中国有关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曼表示,欧盟制定的这一实施方针体现了平衡、透明和以数据为基础的原则。欧盟在开放市场和实施自由贸易的同时,也要考虑
到成员国的产业利益。此外,欧盟只会在有足够数据显示中国对其出口的纺服产品出现了“大幅和持续”的增加后,才会考虑采取“特保”措施。曼同时为“特保”措施进行了辩护。他指出,在早先关贸总协定成员同意取消全球纺织品配额时,谁也没有料到中国的生产能力会有如此大的提升。此外,如果欧盟允许中国相关产品对其的出口大幅增加,不仅会损害欧洲纺服产业的利益,也会影响包括环地中海国家在内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同类产业。根据实施方针,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各类纺服产品设立预警区,一旦进口数量进入预警区,欧盟将会自行或应成员国政府要求进行调查,并与中国方面进行非正式磋商。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将为一年,而且可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有关产品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不过,根据有关规定,欧盟的“特保”措施只能在2008年年底之前实施。市场分析人员指出,自今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全面取消以来,中国对欧纺服产品的出口出现了较快增长,欧盟的纺织服装产业和一些成员国政府对欧委会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不过,该方针只是程序性步骤,并不意味着欧盟会在短时间内实施“特保”措施。(驻英国使馆经商处郑雅兰2005年4月7日)

  (信息来源:驻英国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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