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汤加财政大臣‘UTOIKAMANU宣布04年12月1日后进口库存货物的港口服务税退税办法。一、程序1、登记注册消费税的企业必须在今年4月29日前向总税务局长(CHIEFCOMMISSIONEROFREVENUE)即财政大臣提出退还港口服务税的申请。2、申请企业今年4月1日后(执行消费税后)的库存货物系已交纳了港口服务税。3、申请企业必须提供下列证明:-货物已付港口服务税;-货物系04年12月1日或之后进口;-货物在2005年3月31日仍未售出。二、库存货物退税条件1、用于交易的商品。2、用于交易的制成品,包括半制成品和副产品。3、
(信息来源:驻汤加经商参处子站)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