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出口量的大幅增长,《曼谷协定》将会给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优惠。但由于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曼谷协定》优惠措施缺乏认识,没有享受到进口国的关税减免待遇,这种状况亟需改变。
去年以来,浙江检验检疫局已经为全省出口企业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近1000份,货物金额2800万美元,为全国之冠,为浙江省出口企业减免进口国关税1000万元。
但从浙江省去年外贸总额853.2亿美元来看,《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出口所占份额仍太少。
从全国来看,《曼谷协定》的利用更差。去年全国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只有2046份,货物金额只有5875万美元,其中出口大省广东只有61份,货物金额177万美元,江苏399份,786万美元,山东272份,412万美元。
据浙江检验检疫局办公室负责人斯欣宇介绍,我国于2001年5月正式加入《曼谷协定》,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贸易安排的区域贸易组织,目前共有中国、孟加拉、韩国、老挝、斯里兰卡和印度6个成员国,宗旨是通过降低部分产品的关税,增加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交往,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曼谷协定》的优惠措施相当可观,以韩国为例,分析和归纳韩国的产品减让清单,主要包括:部分鱼类、甲壳类,关税税率从最惠国待遇的20%减至“曼谷协定”税率的15%;部分水果,从30%减至22.5%;茶叶从40%减至20%;部分染料、橡胶制品,从8%减至6.2%;部分皮革及其制品,从5%减至2.5%;部分纺织纤维,从8%减至6.2%;服装,从13%减至8.1%;部分陶瓷产品、铜及制品、锅炉及部分机械器具,从8%减至6.2%。企业如果善于利用“曼谷协定”,出口可以得到直接的关税减免,大大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更重要的是,原先没有价格优势的产品,减免关税后,就有了一定的价格优势。比如,纺织服装等产品,本来就是浙江省出口韩国的主要商品,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此次关税从13%减至8.1%,削减幅度非常可观。茶叶的关税税率从最惠国税率的40%减至“协定”税率的20%,这对浙江这个茶叶出口大省来说,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商机。
在对几家外贸公司的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没有利用好《曼谷协定》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即国外的外贸企业也缺乏对《曼谷协定》的了解,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就是我国的外贸企业对相关政策和信息了解不够,不能很好地利用政策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绍兴县第八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骆伟云对记者提到的《曼谷协定》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们不知道这个协定有这么多优惠政策,外商没这方面的要求,我们的外贸政府部门也从来没提醒过我们要如何利用这个协定。”
据了解,目前欧盟和日本相继调整其普惠制方案,对部分产品减少优惠幅度直至结束优惠,对我外贸出口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开拓新的国际市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改变出口方向,规避无优惠机制的影响,寻求和应用新的优惠措施就成为广大外贸企业的必由之路。
因此,企业一方面应该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减少无优惠产品,增加优惠产品的出口;另一方面应积极寻求新的国外市场,开拓新的销售渠道,抓住机遇,利用新的优惠政策促进出口,即将出口产品转移到《曼谷协定》及其他优惠协定的成员国,使企业获得新的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企业还应改变被动使用的方式为主动运用,在与外商谈判时,应利用优惠政策来多争取利益,以税率的降低作为谈判的筹码,从而争得主动权,分享关税减免的好处。
浙江省检验检疫局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的出口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曼谷协定》,韩国、印度等国的关税减让清单来之不易,出口企业如不善于利用,便是放弃了大好的商机,又有违我国政府的一片苦心。出口企业应该以此为契机,主动分析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和孟加拉市场,扩大传统产品出口,努力开发出适合这些市场的新产品。
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外贸企业有关领导以及与外商直接谈判人员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努力使更多企业对《曼谷协定》内容、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制作和申办方法有深刻的了解,抓住机遇,应用好政策,有效地加以利用,努力扩大出口,同时也应该进一步与韩国、印度等国的外贸部门加强沟通,希望他们也加强对本国外贸企业的宣传。
(编发:范嵬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记者: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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