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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 有所为有所不为(IT时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0:44 人民网-市场报

  清晨

  4月1日,《电子签名法》开始正式实施,然而市场反响较为平淡,议论的声音也不是很多。联想到该法自颁布以来的半年多时间里,业界对它的态度一直不是很热烈,这点颇值得引起人们的思考。

  《电子签名法》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在于,它给予网上数字式的商务活动以国家法律认同的效力和地位,这对推动我国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可谓意义重大。

  有媒体评论说,业界对《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反响平淡,是因为大家对该法案的内容不甚了解,对其潜在的巨大能量知之不多。然而我认为,除此之外还应该有其他更直接的因素。

  专注电子商务

  《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五条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规定的部门”排除在该法律现行适用范围之外,实际是将其限定于电子商务的领域,而这种电子商务,更多的是BtoB式,即企业之间的商务活动,与个人的关系不大,这是其表面反响不够热烈的一个根本原因。

  有学者认为,《电子签名法》应将其适用范围扩大至电子政务领域,应该说是一个很有见地的意见。然而实际上,在一些信息化建设较为先进的地方和单位,电子签名已经有所应用,只是不够规范而已。现实状况下,如果国家以法律形式要求在政务活动中实行电子签名,势必引发又一轮电子政务建设高潮。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目前通行的电子签名技术尚不够完善(已经被国内学者破解),将其应用于政府工作中有可能引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为此,国家有意地没有把电子政务纳入其中,实际是一种稳妥和慎重的做法。

  有所为有所不为,《电子签名法》

  将电子商务作为起点和试点,一方面有利于尽快推动电子商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它今后的发展与提高。

  细则有待制定

  如一切国家指导性法律一样,《电子签名法》并未列出详细的实施细则,也就是说,该法律目前尚未进入到实际应用的阶段。在《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之前,信息产业部发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作为《电子签名法》重要配套规章之一,于4月1日起同步施行,以保证其能够如期顺利施行。据悉,信息产业部还将陆续制定一系列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以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子认证服务业法规体系。

  除此之外,目前我们对实施细则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可以说知之甚少,而这些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法》的重要内容想象得到。《电子签名法》主要涉及四个重要方面,包括: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因此相关的实施细则也将据此而设定。

  另有一点,电子签名的国家标准迄今尚未出台,市场当然也就无须急于启动。

  问题慢慢解决

  从理论上来讲,《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将带来巨大商机,但在此之前或之中,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首先,是认证监管机构的设立。从目前来看,对于电子签名认证机构的管理方式还不是很明确,主管部门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但舆论普遍认为,最可能采用的将是一种强制性许可制度,而为此就需要出台一系列技术和资质标准。

  其次,提高国内电子签名的软硬件技术水平。在国际尖端技术都有可能被破解的情况下,国内的技术水平的确很令人担忧。显然,这个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但在此之前,可以说整个市场就难以真正地火热起来。

  第三,用户习惯及认识问题。即使在一切安全得以保障的前提下,企业及个人用户仍需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真正接受电子签名这种完全有别于传统交易的方式。资料显示,即使在信息技术更为发达的西方国家,人们在交易中仍旧偏爱采用面谈和手签的方式。

  再有一点,有学者指出,实行电子签名可能滋生新的霸王条款,听上去很有意思,仔细想想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毕竟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而电子商务的诚信环境则一向难以恭维,为此有所担心也是应该的。

  小知识:

  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签名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身份证“和”执照“,是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保障。电子签名为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交易提供了可能,电子商务中身份和信息内容的确认,是电子商务中制定交易规则的依据。电子签名解决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一些关键性的法律问题,实现电子合同合法化、电子交易规范化和电子商务法制化。

  《市场报》 (2005年04月08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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