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30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搞好对钢铁工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钢铁产品出口,尽快落实取消对钢坯、钢锭出口退税措施;加大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力度,抑制钢铁生产能力盲目扩张。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国钢坯、钢锭13%的出口退税政策4月1日起被取消。这是继焦炭、电解铝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或取消后,国家再次对资源类产品出口政策的有力调整。它将对抑制低端钢铁产品出口,缓解原材料紧张压力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会给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带来变数,以全年出口钢坯7
00万吨,每吨3200元的价位计算,2005年钢铁业利润将因此下滑3.6%。
资源类产品的鼓励出口政策逐步淡出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出口规模的扩大,对基础性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逐渐从一些资源的出口国转变为进口国。需求增大加剧了国内市场供应紧张,而且成为国际市场许多产品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特别是为一些国际“炒家”拉抬某些产品的价格提供了借口。
为保护国内的紧缺资源,近年来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2003年下半年开始,出口退税整体水平下降,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及衍生产品、木材及制品、矿砂、羊绒等取消了出口退税;焦煤焦炭、铜、铝、磷、镍和铁合金等以及煤炭、化肥等的出口退税率明显下调。去年第四季度开始,先后取消了铜、铝和镍等商品的出口退税,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17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并对铝、铜、镍征收出口税。
今年年初,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财政部今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个别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在今年发生变化,改革的宗旨是“对于高能耗产品的退税率要降低,甚至取消”。另外,从2004年1月1日起,13%的退税部分中有25%由地方政府分担。而出口的不断激增,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支持企业出口的积极性明显减弱。去年年末,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改革的实施情况调研发现,除北京等少数地区外,进入第四季度,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拖欠企业出口退税款的现象。在此背景下,取消部分资源型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可以视为税改调整的有机组成部分。
宏观调控钢铁业一举多效取消钢坯的出口退税可谓一举多效的调控手段。
一、抑制高载能钢铁产品出口
在国际钢坯价格高涨的吸引下,2004年我国出口钢坯606万吨,较上年同期的147万吨,增长312%。由上年净进口钢坯441万吨转为净出口220万吨,结束了多年来我国钢坯净进口的历史。钢坯是高投入、高排放、低产出的初级产品,取消钢坯出口退税,通过增加其出口成本,有望使出口量得以控制。
二、应对铁矿石涨价危机钢坯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的铁矿石。我国铁矿石资源短缺,进口矿石占国内总需求量50%左右,2004年进口铁矿石2.08亿吨,比上一年增长了40%。而2005年度国际铁矿石进口价格谈判以大涨71.5%的幅度告终,国内钢铁行业成本压力骤增。如果钢坯的产量和出口量得到控制,消耗的矿石等原材料必然会减少,有助于平抑铁矿石价格,煤、电、油、运供应的紧张程度也会大大降低。
三、优化钢铁产业结构钢坯的大量出口会吸引国内产能释放,加剧钢铁业投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市场调研部有关人士表示,我国不鼓励钢厂为出口创汇而盲目扩产。钢坯出口退税取消后,出口成本增大,价格竞争力降低,会迫使国内钢厂尤其是以生产半成品和建筑钢材为主的民营钢厂,以及地条钢企业减少钢坯生产。有利于整个钢铁工业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耗结构,向“两低一高”(低投入、低排放、高产出)逐步转型(信息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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