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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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8:00 北京现代商报 | |||||||||
只要企业和个人之间有劳动关系,不论个人是否有北京市户口,单位必须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 昨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被纳入政府今年计划完成的28项法规之中。
市政府法制办张岩处长介绍说:“现在全国住房公积金金额巨大,因管理不规范,存在着巨大风险,主要包括公积金的投资与财产监管两类。” 据悉,2002年国务院曾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修改重新颁布,而北京市将要出台的管理办法将是在此基础上的细化,譬如在国家的法规上对如果没有北京市户口的人员是否能有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没有明确,而此次将要出台的《办法》将会明确,只要企业和个人之间有劳动关系,不论个人是否有北京市户口,单位必须交纳住房公积金。目前上海和天津已经对住房公积金进行过地方性立法。 今年被纳入立法调研项目的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也是被关注的热点之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介绍说,循环经济立法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三个方面。今年市政府立法项目计划总计53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年内拟完成9项,安排调研16项;市政府规章年内完成14项,安排调研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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