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证券法修改应为混业经营留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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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9:00 新华网 |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表示,央行目前十分关注《证券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证券法》的修订应为金融综合经营留下充分的空间。同时,央行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部门研究建立存款保险、金融控股公司等法律制度。 她建议,应通过修订《证券法》,建立起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
吴晓灵说,“德隆系”风险的暴露说明,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的缺失,已经威胁到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现在急需解决的是如何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规范金融综合经营的问题,其中较重要的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 她透露,目前央行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征信管理、银行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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