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基金均有外资背景 试水混业尚存三大悬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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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8:31 北京青年报 | |||||||||
首批“银行系”基金公司今年有望横空出世——— 首批“银行系”基金公司昨天终于浮出水面———工行、建行和交行拔得头筹,成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在昨天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召开的会议上,监管部门明确表示,首批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这意味着“银行系”基金公司最快今年四季度
三家试点 均有“洋股东” 记者昨天采访获悉,三家试点行的共同点是筹建的基金公司方案中几乎都有“洋股东”的身影。工商银行将联合瑞士第一波士顿和中远集团等设立“工银基金管理公司”;交通银行则将联合汇丰银行、太平洋保险等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建行一位人士也透露说,建行亦引入了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共同发起基金管理公司。 同时,与已经存在的基金公司相比,“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在规模上都可能是“航母级别”。据了解,筹建基金管理公司的“门槛”是1亿元人民币,虽然昨天几家试点行都不肯透露注册资金的具体规模,但是以往的几个版本都超过了5亿元人民币。另外,除三家试点银行外,农行和招行等4家银行亦递交了发起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寄望跻身第二批或第三批试点银行。 试水混业 尚存三大悬念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商业银行开始混业的第一步。不过最令人担心的金融风险、关联交易以及如何处理与已有基金公司的关系,也成为基金公司成立的三大悬念。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张元此前就曾表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最大风险是目前分业经营下,金融管理水平比较低,在一些高风险业务里,内部机制根本跟不上,而此前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发生的大案、要案也让人们看到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脆弱。 如何设立一个“防火墙”,促使商业银行不得与基金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人员财务上怎样真正划清界限。同时,目前各大银行正是已有基金公司的托管行和产品主要销售渠道,等商业银行有了自己的“亲儿子”,又如何对待“别人家的孩子”,都是待解的问题。 “一行两会”有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批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要坚持“试点先行、严格标准、取得经验、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并根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及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建行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作为一家股份制改造银行,银监会要求我们的上市股本回报率达到13%以上,因而不会过多干预基金公司行为,而会更多地注重本身的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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