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建行交行获准试水基金公司 审批工作10月前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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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8:02 上海证券报 | |||||||||
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 北京消息 市场猜测多日的首批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名单终于水落石出。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日前共同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首批三家试点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审批工作力争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三家试点银行中哪一家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最先获得批准,将视试点行的具体筹备情况而定。 昨天,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召开会议,就加快三家试点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方案审批进度、加强试点过程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协调以及跨市场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协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试点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安排。 会议明确,批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要坚持"试点先行、严格标准、取得经验、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今年2月下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并实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工作正式启动。三部门表示,将在综合考虑各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状况以及作为试点行的代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试点银行,采取多种模式设立基金公司。此后,工、农、中、建、交以及招行、浦发行等7家商业银行向有关部门递交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最终的首批试点资格由工行、建行和交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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