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5日讯(通讯员周雁凌鞠平记者吴修安)省环保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建立危险废物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体系,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危险废物违法危害环境的行为。
我省要求今后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变更登记,确保内容及数据规
范、完整、真实,以建立当地危险废物污染源动态数据库。对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要进行摸底调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级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转移计划,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医疗废物转移应遵守的运输方案、车辆配置、运输时间、频次及全过程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规定对拒报、谎报危险废物产生量和流向的,暂存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的,丢弃、遗撒、倾倒、堆放或混入其它废物的,转让、买卖、邮寄或运输医疗废物的各种非法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我省还要求各市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的监管能力,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及时处置或利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切身利益,依法维护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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