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就《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发布补充通知。通知要求,《规则》实施后,对原来已公布价格的药品,要按照差比价关系逐步调整价格。发改委已公布价格或价格指导意见的药品,发改委将组织力量分批公布代表品,并按《规则》规定理顺差比价关系,在此之前暂时维持现行价格。(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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