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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4:4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据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要求今年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
施,凡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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