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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谨防价格异常波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1:0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为)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后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记者昨天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并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目前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因此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要
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凡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这份通知指出,各地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和完善疏导价格矛盾的相关配套措施。要认真测算调价措施出台后对低收入群体和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以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物价工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另外,各地被要求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并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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