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将严格准入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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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1:01 证券时报 | |||||||||
银监会副主席李伟表示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将严格准入标准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李伟近日表示,银监会将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工作,严格准入标准,保证准入质量,确保新机构要有新机制;对于已组建的机构,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监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要求。
李伟是在“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座谈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指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是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积极而富有开拓性的实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它们必将成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持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李伟同时也指出,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试点工作,目前也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股权设置不尽合理,法人治理尚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转换经营机制任重道远;高素质人才缺乏,劳动人事制度滞后;主要经营指标距监管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据悉,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已有19家农村合作银行和8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另有23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准筹建。2004年末,两类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全部达到8%和4%的最低监管要求,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口径计算,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经达标;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计算,两类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占比分别为5.4%和2.56%,大大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去年以来,两类银行各项组建工作进展顺利,开业机构总体运行良好,农村银行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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