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7月起施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11:00 证券时报 |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近日发布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意见》对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基本要求、评估对象界定、业务类型和价值类型选取、专业意见披露和合理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将于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负责人称,《意见》的发布将有利于规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更好地发挥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在维护金融资产安全、服务金融体
该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远比一般性资产评估业务复杂,存在着评估对象难以确定、评估资料不完整、评估程序受到较多限制等特点,因此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针对当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总结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制定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