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个人集资建房在房价节节上升的今天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报3月10日A18版曾以《个人合作建房:画饼还是蛋糕?》为题作了探讨,该问题也引起了省建设厅和省房地产协会的高度重视。在昨日召开的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第四届四次理事扩大会上,省房协顾问、原省建委主任严拱钦对此作了专题发言,他指出:个人集资建房是小气候影响大市场,
知易行难,关键是要正确引导。
严拱钦认为,对个人集资建房,政府相关部门不鼓励也不反对,但门槛不能没有,应该设定一定的条件。
严拱钦分析认为,出现个人集资建房思潮主要有五方面的因素造成:首先是房价原因;其次是开发企业对房价地价进行炒作;其三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府没有主导,导致供求失衡;第四是经济适用房价格虚高不实。而所有的这些原因是值得有关各方好好反思的。
对于个人集资建房的利弊,严拱钦认为是有利有弊,但弊大于利。有利方面主要表现为三:首先,是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的补充;其次,集资建房的投资、开发成本方面相对商品房而言会低一些;另外,集资建房对抑制市场上房价上升过快会有一定的作用。
但弊端同样也不可小视,首先个人集资建房是不成规模地零星开发,它与当今社会倡导的规模化、专业化房地产开发的理念是不相符的,这是一种倒退;其次是个人集资建房对城市面貌会有影响,会增加政府和社会的配套压力;第三是风险不小,有管理上的风险,也存在着炒房的可能性,此外,还会导致税收减少、财政收入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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