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30日,第一笔非税收入近10万元资金由缴款人直接到银行缴入财政部门的非税收入归集专户,标志着我省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正式启动。
我省是财政部确定的首批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对于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信息规范化、科学化、网络化,从根本上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有效治理乱收费
我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外事办三个部门,共涉及非税收入项目40类。首批纳入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非税收入项目共9类。(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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