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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强调 两指数若超标不得批准涨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7:3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针对当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

  发改委要求,今年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是湖北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并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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