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传播虚假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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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5:12 四川在线_天府早报 | ||||||||
上周五(4月1日)的“愚人节”,沪深股市因一条假消息大涨超过3%,一方面折射出市场思涨心切,另一方面也表明目前股市资讯的混乱。 这条假消息称,“2005年3月30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结束后,金融、证券、财政、国资等部门专门开了碰头会,做出了重大政治决定”。
假消息指的决定包括“目前已上市公司中的非流通股,作为优先股,30年内不流通”、“新股发行由发起人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是否全流通发行”等内容。 可以想象,在上周五股市最后一个多小时的大涨中,不少听信此假消息而追进买入的投资者,当昨天假消息被揭穿后,可能已经被套住了,承受着账面浮亏的压力。 传播虚假消息,影响、操纵股价,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都属于刑事犯罪,在沪深股市也不例外。 在上周五“愚人节”中广为流传的这条假消息,已引发了上周五股市短期上涨,本周一,假消息被揭穿后,股价又迅速回落。沪深股市经历了剧烈动荡,投资者好似坐了一回“过山车”。 虽然中国股市经历了自2001年夏以来持续近4年的熊市后,投资者思涨的情绪前所未见地高涨,但任由这类假消息干扰、影响市场正常运行,股市最终失去的将是公信力,也会逐渐被投资者抛弃。为了保证股市还有未来,必须用法律严惩用假消息干扰股市运行的人。(文玉伯) |